11:29
【湖南首条高速公路将于11月2日开始免费】10月24日,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微消息,经官方确认,湖南省第一条高速公路也就是长永高速的收费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日,那也就意味着从11月2日开始,途经长永高速不用再缴纳高速通行费。资料显示,长永高速公路于1993年开工修建,全长27公里,连接黄花机场和长沙市区。1994年12月28日,长永高速公路建成通车,这是湖南的第一条高速公路。
11:29
【午评:科创50指数半日涨近3%,半导体、商业航天等泛科技板块爆发】三大指数早盘集体上涨,截至午盘,上证指数涨0.42%,深成指涨1.3%,创业板指涨2.09%,北证50涨1.04%,科创50指数涨2.98%。沪深京三市半日成交额12393亿元,较上日放量1813亿元。全市场超2900只个股上涨。板块题材方面,存储芯片、商业航天、算力硬件、量子科技板块涨幅居前;煤炭开采加工、油气开采、房地产、白酒、钢铁板块跌幅居前。盘面上,存储芯片板块集体大涨,科翔股份、普冉股份、大为股份多股涨停,香农芯创涨超15%创历史新高。商业航天板块爆发,航天智装20cm涨停,达华智能、中国卫星、中天火箭涨停。算力硬件股同样表现强势,中际旭创盘中创新高,生益电子20cm涨停,汇绿生态、胜宏科技、长飞光纤纷纷上扬。此外,量子科技、军工装备、脑机接口等泛科技板块表现活跃。另一方面,煤炭、油气开采板块集体回调,云煤能源、安泰集团盘中跌停,准油股份、贝肯能源、通源石油跌幅居前。深圳本地股大幅回调,深水规院盘中跌超10%,深物业A、深纺织A领跌。
11:28
【上海洗霸等在北京成立新材料科技公司】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安石固锂(北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2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上海洗霸、有研新材持股企业有研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11:27
【中共中央新闻发布会丨“十五五”发展好了才能争取更大的主动】中共中央今天(24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提问:从2020年到2035年,我国要用3个五年规划期,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请问“十五五”的这五年有什么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表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的历史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党的二十大明确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两步走”的战略安排,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是第一步,需要从“十四五”到“十六五”三个五年规划期的不懈努力,接续奋斗。“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从现在到2035年只有10年的时间,前5年发展好了才能争取更大的主动。我们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时代紧迫感和历史使命感,科学谋划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紧紧抓住时间窗口,巩固拓展优势、突破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推动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任务取得重大突破。
11:26
【雷海潮:希望通过五年努力 将中国人口人均预期寿命由当前的79岁提升至80岁】10月24日,中共中央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和解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雷海潮在会上表示,希望通过五年的努力,能够推动中国人口人均预期寿命,由现在的79岁再提升一岁,达到80岁左右,满足和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健康生活的新期待。
11:25
【“跨境理财通”2.0落地以来 深圳地区银行业务规模较1.0时期增长超8倍】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10月24日举行的2025年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透露,深圳持续推动“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增量扩面。“跨境理财通”2.0优化措施自实施以来,深圳银行新增个人投资者约3.1万名,跨境收付金额合计507.4亿元,金额占大湾区比重近五成,业务规模较1.0时期增长超8倍。
11:25
【比亚迪赵长江确认离职 本人回应:先休息】日前,有消息称,腾势方程豹直营事业部总经理赵长江将离职。对于该消息的真实性,记者在赵长江本人处得到了确认。“先休息了。”赵长江表示。
11:25
【广东前三季度市场化直接融资增加7622亿元】从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获悉,1-9月,广东社会融资规模增量2.4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3374亿。前三季度,广东非金融企业债券、股票和地方政府债券等市场化直接融资增加7622亿元、同比多增1702亿元,占广东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31.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
11:24
【“港资港仲裁”司法审查首案在深落地】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裁定,对一家注册在深圳的港资企业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予以支持,高效有力地保护了港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该案系首宗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登记设立的香港、澳门投资企业协议选择港澳法律为合同适用法律或者协议约定港澳为仲裁地效力问题的批复》的“港资港仲裁”案件,其在深圳落地,标志着“港资港仲裁”机制取得实质性进展,实现从“规则突破”迈向“实践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