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3
【八部门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八部门发布《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明确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具体种类、范围、判断标准和提示办法。办法中涵盖了可能引发或诱导未成年人模仿不良行为、对未成年人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以及不当披露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等多方面的内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需采取防范和抵制措施,避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并在信息展示前作出显著提示。
17:03
【泽连斯基称乌美安全保障协议已准备就绪】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23日表示,在达沃斯与美国总统特朗普会晤的主要议题是加强防空以及达成安全保障协议。他表示,“安全保障协议已经准备就绪,协议也已准备好签署,基于这些保障,还将会出台其他文件,但关于安全保障的主要协议已经达成。”他还表示,“现在正在等待美国总统特朗普确定日期和地点。乌方已经准备好签署这份对乌克兰来说非常重要、具有历史意义的文件”。
17:02
【潍柴重机:预计202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45%~75%】潍柴重机公告,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2.13亿元~2.57亿元,同比增长45%~75%。公司抓住行业政策支持所带来的增长机遇和新兴产业快速增长引发的需求拉动,围绕船舶和发电两大主业,优化业务结构、加大销售力度,同时推动降本增效措施落地,业绩实现明显增长。此外,公司全资子公司常玻公司同比2024年实现减亏。
17:02
【万年青: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万年青公告,公司存在违规事项,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一是董事会秘书长期空缺。自2023年1月至今,一直由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二是贸易业务财务核算不规范。公司对部分应按照净额法核算收入的贸易业务采用总额法核算,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中收入成本披露不准确。三是主要客户情况披露不准确。四是货币资金权利受限信息披露不完整及现金流量表披露不准确。
17:02
【大地熊:预计2025年年度净利润同比增加2232.74万元到2592.74万元】大地熊公告,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2232.74万元到2592.74万元,同比增加70.05%到81.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1820万元到2180万元,同比增加259.06%到310.31%。2025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与行业竞争态势,公司积极把握市场机会,全力拓展汽车和工业电机等优势领域市场份额,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此外,公司持续推进精益管理,运营效率稳步提升,产品产销量同比实现较大幅度增长,综合毛利率有所提升,净利润实现稳步增长。
17:01
【广东明珠: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不超1%股份】广东明珠公告称,截至公告披露日,银国达升辉策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3500万股,占总股本的5.04%。因自身发展需要,该基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2月24日至5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694.41万股,即不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17:00
【亿田智能: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为负值】亿田智能公告,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6亿元至-1.52亿元,同比下降800.79%至672.6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04亿元至-1.67亿元,同比下降1,913.75%至1,584.79%。受房地产市场增速放缓影响,公司所处行业订单波动,需求有所下滑。公司总体销售收入、利润呈现下降趋势。
17:00
【英搏尔:预计202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39.43%~167.60%】英搏尔公告,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1.7亿元~1.9亿元,同比增长139.43%~167.60%。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实现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内外客户布局深化、产能稳步释放以及内部管理提质增效。
17:00
【威唐工业:预计2025年净利润同比增长58.17%~101.31%】威唐工业公告,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3300万元~4200万元,同比增长58.17%~101.31%。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拓展北美及欧洲市场与业务,汽车冲压模具类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比有所上升,带动净利润的增长;同时公司加强存货及应收账款管理,盈利能力有所提升。
17:00
【《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答记者问】问:《办法》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办法》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以及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对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采取防范和抵制措施。
一是明确内容呈现管理。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在首页首屏、弹窗、热搜、榜单、推荐、精选等处于产品或者服务醒目位置、易引起用户关注的重点环节,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
二是添加显著提示标识。一方面,明确提示义务。要求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的组织和个人,在信息展示前,在明显位置作出显著提示。例如在文本的起始、末尾或者中间适当位置添加文字提示或者通用符号提示等标识。另一方面,压实引导责任。要求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为用户提供添加显著提示效果的标识功能,引导和规范用户对相关信息作出提示。
三是健全技术保障措施。要求提供算法推荐、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服务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不得向未成年人推送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中,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