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4
马来西亚贸易部长安瓦尔将在贸易谈判后与特朗普交谈。
17:13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截至6月末辖内金融机构审批通过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项目超130个】7月24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介绍上半年上海金融运行情况。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货币信贷调研部副主任周鹏表示,今年以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了包括《上海金融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举措,积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民营经济,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更好支持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方面,据周鹏介绍,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联合上海证监局举办民营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贷款政策宣讲和银企对接活动。截至6月末,辖内金融机构审批通过股票回购增持贷款项目超过130个,其中民营上市公司项目占比近八成,助力民营企业开展市值管理。科技创新债券推出后,积极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发展新质生产力,近期上海首只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债券成功发行。
17:12
【证监会机构司:公募基金需进一步强化以投资者回报为核心的理念 提升长周期资产配置能力】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养老金业务委员会2025年工作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证监会机构司相关参会同志对行业机构关切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了回应,并表示公募基金行业长期坚守合规底线,提升投研能力,为养老金保值增值做出了重要贡献。下一步,行业还需进一步强化以投资者回报为核心的理念,提升长周期资产配置能力,持续投入资源开展养老投教,支持我国养老金事业健康发展。
17:12
【先锋新材:公司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先锋新材公告,公司及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卢先锋先生立案。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立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17:11
【人社部:年金投资管理方面 人社部正在牵头出台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养老金业务委员会2025年工作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人社部相关参会同志表示,养老基金是群众的养命钱,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基金投资长期稳健收益。年金投资管理方面,人社部正在牵头出台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构建“长钱长投”政策体系,切实促进年金基金长期投资。个人养老金发展方面,当前缴存率不足的核心在于产品吸引力不足,需从“税优驱动”转向“产品驱动”,人社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探索“默认投资”机制。
17:11
【中基协:丰富全生命周期产品供给 开发多策略、低波动的养老产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养老金业务委员会2025年工作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委员会委员及授权代表共24人参加会议,人社部、社保理事会、证监会、中国结算及协会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指出,养老金融是关系千家万户幸福安康的民生工程,公募基金行业作为养老金委托投资管理的主力军,需要持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和行业价值。一是进一步夯实投研核心能力,强化跨周期资产配置,注重养老金投资团队建设和人才培育;二是丰富全生命周期产品供给,开发多策略、低波动的养老产品,提高产品适配性和竞争力;三是深化投资者教育,积极参与协会“基金行业话养老”投教专项活动,与银行、保险机构共同构建养老金融生态。与会代表还针对养老金二三支柱发展,提出扩大年金投资范围、推动二三支柱账户互通、优化养老金第三支柱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家庭账户模式等意见建议。
17:10
【全国首例特型钢轨海铁联运试验成功】日前,满载着346吨36米、60米的两款特型钢轨的55016次列车从灵山站准时驶出,前往鲅鱼圈北站,随后经由营口港“换乘”轮船,驶向最终目的地南非。该次钢轨的成功运输,标志着全国首例特型钢轨海铁联运试验成功。今年以来,鞍钢集团鞍钢集团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加大特型钢轨等高端产品的出口力度。本次,鞍钢集团新生产的36米、60米两种特型钢轨预计总量达18.2万吨,是其拓展国际业务的一项重要举措,相关产品运输具有规格特殊、批量大、时效要求高等特点。
17:08
【中基协:6月底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合计34.39万亿元】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数据,截至2025年6月底,我国境内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共164家,其中基金管理公司149家,取得公募资格的资产管理机构15家。以上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合计34.39万亿元。
17:07
【金春股份: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金春股份(300877.SZ)公告称,公司股票于2025年07月22日、23日、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