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华网主办的“第六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4月9日在北京举行。多位专家在会上表示,金融企业应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融入到企业治理、绩效考核、风控体系中。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和促进金融服务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参事、中国银保监会原副主席王兆星在主题发言中说,金融消费者权益得不到保障,或将影响经济循环。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将有助于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增强金融服务者的社会责任意识。
王兆星建议,首先,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消费者保护的空白漏洞和交叉重叠;再次,加强金融科技和监管科技在金融消费者保护中的作用;最后,严厉惩治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王兆星认为,金融企业应该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充分融入到企业治理、绩效考核、风控体系中,提升到守护社会信誉,履行社会责任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地位。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表示,金融消费权益是人民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其目的在于深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金融为民理念,加快建立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长远和根本利益。
此外,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北京立言金融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杨涛在谈到消费者保护时表示,为防止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除了做好消费者保护的日常工作之外,更需要重视系统性、体系性、制度性监管问题。
2021-04-10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