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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发布人: 点掌投教基地 发布时间: 2019-12-02 14:58:31

  中证网讯    证监会11月29日晚间消息,证监会制定发布《中国证监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证监会表示,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为落实改革要求,结合监管工作实际,证监会制定了《方案》。

  根据《方案》,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的证监会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克服“准入不准营”现象。在改革试点期间,及时总结改革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措施。

  具体改革举措方面,一是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二是不断加强政务主动公开力度,三是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四是定期公布存量企业情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提出,要强化日常监管,提高信用监管效能,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证监会指出,要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贯彻落实。进一步聚焦企业关切,协调指导支持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妥善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持续跟踪关注改革实施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适时提出完善“证照分离”改革的意见建议,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定期对清单进行修订完善。及时总结改革经验,积极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不断加大改革力度,为下一步从自贸试验区推向全国打下扎实基础。

2019-11-29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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