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进点掌投教——防范网络金融诈骗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参与投资理财,利用网络平台投资理财的比例也越来也大。而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一领域,编造各种互联网金融骗局诱骗投资者。
此类诈骗层出不穷,往往令投资者难以分辨防不胜防并且求助无门。投资者朋友们要先学会甄别分辨其中真伪,并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反应,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携手筑网同防共治,共建健康和谐的网络投资环境。
为此点掌投教基地专门聘请了司法部司法援助刑事案件质量评估师、上海理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康勇律师,前来点掌投教基地拍摄投教小视频。康勇律师利用小视频方式更直观具体地,为大家分析讲解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接触到的各类金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的特征和处罚,以及作为投资人如何防范。
近年高发的网络金融诈骗有四类,广大投资者要引起高度的警惕,防止造成经济和财产的损失。
第一类,以美色诱惑,花式炫富做诱饵。陌生“白富美”女网友通过炫富和嘘寒问暖等方式吸引男性投资者,劝说目标投资者到不正规平台投资,最后血本无归。
第二类,披着投资外衣的传销。不少投资者都是在“熟人朋友”的介绍下投资亏损的,而“熟人朋友”实际上是在进行拉人头拿佣金。熟人推荐实施互联网金融诈骗往往具有传销性质,一人“入套”,就能让更多亲朋好友中招。
第三类,理财公司“蒸发”。 许多网络理财平台会在影响力大的网站上投放极具诱惑力的广告,宣称投资回报率高出银行数倍,投资周期短且灵活,承诺只赚不赔可以保本。这些其实是骗子做的局,利用投资者急切想赚钱的心理引诱投资者入局,投资者贪图的是高额回报,而骗子贪的是投资者的本金,最后卷起跑路。
第四类,冒充国际知名公司。不法分子伪装冒充成境外大型国际集团投资、高新科技企业等高大上企业,骗不知实情的投资者入局,最后卷钱跑路,投资者申诉无路。
2019年国庆节前,康勇律师主要为大家讲解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刑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康律师讲解视频欢迎广大投资者登录点掌投教网站收看。点掌投教也将聘请更多专业法律从业人员为广大投资普及金融投资中的各种风险和防范方法,欢迎大家继续关注点掌投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