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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案例:廖某通过非法荐股操纵证券市场

发布人: 点掌投教基地 发布时间: 2025-05-26 11:17:16

廖某系某电视台财经频道主持人。2015年3月至11月,廖某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在其微博、博客上公开评价、推荐股票,在推荐前控制使用包括其本人账户在内的13个证券账户先行买入相关股票,并在荐股后的当日或次日集中卖出,牟取短期价差。涉案期间,廖某实施上述操纵行为46次,涉及39只股票,违法所得共计43,104,773.84元。
2018年4月,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廖某的上述行为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情形。证监会决定,没收廖某违法所得43,104,773.84元,并处86,209,547.68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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